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皮亦玲范質惠)職務犯罪案件庭審現場是最直擊心靈的廉政警示教育課堂。為充分發(fā)揮以案釋法、以案說紀的警示教育作用,進一步凈化政治生態(tài),推進反腐敗工作標本兼治,7月4日上午,赫山公安分局、赫山區(qū)消防大隊、赫山區(qū)禁毒辦及赫山區(qū)各鄉(xiāng)鎮(zhèn)街道和龍嶺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禁毒專干、長安益陽發(fā)電有限公司部分干職工共170余人,現場旁聽了益陽市赫山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鄉(xiāng)鎮(zhèn)禁毒專干楊某某受賄案庭審,由該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向穎擔任審判長,以“零距離”觀摩開展“沉浸式”警示教育,切實推進黨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。
法槌聲響,庭審正式開始。隨后,法庭依照法定程序依次進行了法庭調查、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(huán)節(jié),依法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。公訴機關指控,2020年至2023年,被告人楊某某在擔任益陽市赫山區(qū)某鎮(zhèn)禁毒專干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以為涉毒人員幫忙申請困難救助金、獲取考駕駛證資格、逃避或通過毛發(fā)檢測等為由,多次向涉毒人員或其家屬索要財物用于個人生活開支,經查,楊某某共計索取財物18萬余元。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楊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多次索取他人財物,且具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,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庭審中,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,并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。
庭審全景式再現了被告人突破“底線”、跨越“紅線”、滑向犯罪深淵的過程,重現了被告人“悔不該當初”的沉痛教訓,旁聽的公職人員無不深受觸動,真正體驗了一次看得見、摸得著、透徹心扉的“警示教育”。旁聽人員紛紛表示,此次旁聽既是“教科書”,也是“清醒劑”,充分悟透了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抓”的道理,切實認識到知敬畏、存戒懼、守底線的重要性,在之后的工作生活中,將切實做到保持頭腦清醒,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。
【法官寄語】
“省禍由知足,防心在不貪”。正是因為被告人以往不知足、心太貪,只謀私欲,罔顧責任,心存僥幸,無視法治,最終自釀苦酒。作為國家工作人員,要時刻繃緊廉潔之弦,守好紀律底線,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初心,保持為民務實的清廉本色。
此次觀摩庭審,是各單位、企業(yè)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自選動作,也是本院切實織密“防未病、治已病”的具體措施之一。此后,赫山區(qū)法院將統籌用好審判資源,以實際案例敲響警鐘,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、企事業(yè)職工等以案為鑒,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,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貢獻司法力量。
責編:楊紹銀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